九、聘用審批
經(jīng)筆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據(jù)西南農業(yè)人才網(wǎng)了解,公示結果不影響其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縣委組織部按照有關要求安排駐村幫扶工作;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又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被聘用人員須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不愿簽訂聘用合同或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員在晴隆縣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期間不予辦理調出縣外手續(xù)。
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紀律要求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制度,接受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法違紀行為。如有違紀情況發(fā)生,考生違反招聘規(guī)定和紀律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三年內不得報考,并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晴隆縣2013年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專項招聘簡章》,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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