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6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4年6月13日至1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4年6月18日在該網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于2014年6月24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不進行專業(yè)面試的職位,其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進行專業(yè)面試的職位,其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 +《申論》成績×30%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招考單位具體負責。
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4年6月30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具體事項另行公告。
3.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①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②報考“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③報考“在川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職位的,須提供關于其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協議、服務年限以及服務期的現實表現、服務期滿的考核結果等有關證明材料。其中,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④據西南農業(yè)人才網(myhealthdirectory.com)了解,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⑤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⑥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⑦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⑧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